中廣涉佔國有地案 花蓮3筆土地敗訴!判賠交通部549萬

▲三中案正如火如荼偵辦,中廣與交通部的官司再添一筆敗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三中案正如火如荼偵辦,中廣與交通部的官司再添一筆敗訴。(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中廣與交通部因多筆國有土地問題槓上官司。交通部一共提出5起訴訟,其中4起皆勝訴。但不滿中廣持續佔有花蓮3筆土地作為花蓮台使用,交通部提出請求給付不當得利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中廣敗訴,須賠償549萬468元,全案仍上訴。

根據判決,中廣過去因負責政府政令宣揚事務,與政府簽訂合約,但該合約自1998年便已中指,但中廣仍持續使用多筆國有土地。前總統陳水扁上任,開啟追討黨產,交通部因此陸續提出5件訴訟追討。

包括新北市板橋8筆土地、八里16筆、彰化芬園鄉3筆、嘉義民雄鄉2筆,以及花蓮的3筆。目前除了嘉義外,其餘訴訟案皆為交通部勝訴。

花蓮部分,交通部請求中廣應回復土地所有權登記為國家所有,但官司判定交通部勝訴後,中廣卻持續使用,認為自2015年9月30日起算,中廣應返還包含租金、不當得利共549萬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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