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維護民眾居住健康 日照權保障規範擴大

▲新成屋裕盛「森邸」一期強調換氣、隔熱、節能等設計,空間採光佳、通風良好。(圖/業者提供)

▲為維護民眾的居住健康,內政部日前修法將日照權保障規範擴大。(圖/業者提供)

記者陳佩儀/台北報導

內政部日前通過「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新建或增建建物高度超過21公尺者,都應確保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基地,於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以擴大保障日照權益,加強維護民眾的居住健康。

內政部表示,考量我國都市土地使用強度較高、高層建築密集且各類容積獎勵造成新建建築量體加大,影響周圍居民的日照取得,因此,這次修法增修有關建築物應檢討冬至日照陰影的範圍及採光等相關規範,以強化照顧日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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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指出,未來修法通過後,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21公尺部分,應檢討其建築物所造成的日照陰影,使鄰近住宅區或商業區的基地,於冬至日有1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

考量修法後對於市場上整合中的建案及都市更新案件會造成相當影響,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草案在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後,將給予緩衝實施時間,預計自1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