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涉廣告不實遭開罰 「違法夾層」最大宗 

內科夾層屋。(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違法夾層屋。(示意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近期有多起建案涉及廣告不實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的案例,其中又以「違法夾層」數量最多,如新北市「高第」、「躍淡水」、「園ROOM 4米35」以及台北市萬華區「安家 MOrE+」等建案,各遭開罰10萬~180萬元不等。

新北市「高第」建案所繪製「A8平面圖」及現場實品屋所示於上夾層再隔作2房空間展示,且分別放有床鋪等起居設備,整體效果給人印象為該建案可合法施作「夾層」。據新北市政府表示,案關建案除地上1層有夾層設計外,其餘樓層尚未有夾層設計,應屬違章建築,顯與事實不符,因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景程公司新臺幣100萬元、博亘公司50萬元罰鍰。

而佳鋐建設以及新富利公司所銷售的「躍淡水」建案,於591房屋交易網站刊登建案廣告,刊載施作夾層圖片,使消費者認知於購屋後可合法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據新北市政府表示,案關建案依使用執照竣工圖說所示,尚無夾層設計。因此,消費者購屋後並無法依廣告所規劃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倘擅自建造即屬違建,有遭違反建築法規查報、拆除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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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新北市「園ROOM 4米35」建案於廣告DM及2F裝潢配置圖介紹可做住家使用;另以現場實品屋介紹可施作夾層做臥室使用,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公平會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宏燁建設140萬元、津發廣告70萬元罰鍰。

捷順建設於台北市萬華區推出「安家 MOrE+」,因建案名稱冠有「安家」2字,給予一般消費者認為該建案是由安家公司投資興建的印象,但建案實際為捷順公司投資興建,卻由較具知名度的安家公司擔任建案顯名;另外,建案於樣品屋廁所處採上下層空間配置,並於上層吊掛衣物並擺設箱子,該空間裝潢傢俱配置,整體予人印象將來完工後可如樣品屋般合法施作「夾層」。經查顯與事實不符,同樣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近2個月建案涉「違法夾層」廣告不實遭公平會開罰的案例。(圖/記者葉佳華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