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11月開徵 9/22前快申請自用宅地價稅優惠

▲▼桃園房市。(圖/記者葉佳華攝)


▲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須於今(2017)年9月22日之前辦理申請。(圖/記者葉佳華攝,下同)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地價稅將於每年11月開徵,繳納期間為11月1日~11月30日為止。由於自用住宅與一般住宅地價稅率相差四倍以上,各地方稅務單位也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的民眾,別忘了在9月22日之前申請適用優惠稅率千分之2,若逾期就只能從申請的隔年開始適用。

地價稅率分一般用地、特殊稅率兩大類,其中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採累進稅率;而特殊稅率適用土地則包含自用住宅、國民住宅、勞工宿舍、工業或加油站等用地,其中最低為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為千分之2。

地價稅每年繳納期間為11月1日~11月30日,民眾若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須在每年地價稅開徵40天前提出申請,即11月1日往前推算40天。今(2017)年申請截止日為9月22日,若逾期申請者,則從申請隔年開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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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若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應符合三項條件、兩個限制。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要在該地辦理戶籍登記;土地房屋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而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以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另外,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