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也要實價登錄! 學者籲:應速訂不動產租賃專法

▲帶看、看屋示意圖。(圖/記者葉佳華攝)


▲房東與房客看屋示意圖。(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國內租屋市場長期存在亂象,房仲公會全聯會今(8)日呼籲加速推動租賃實價登錄制度,尤其「屋主自租」也應納入登錄範圍,健全租屋市場交易資訊。對此,學者也認為,台灣應仿效美國、中國、香港制度,訂定不動產租賃管理條例,強制將所有租賃物件登錄,進一步擬訂輔導租賃市場的政策。

崑山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系教授陳淑美表示,以台北市為例,目前政府能掌握租金實價登錄資訊及每年申請住宅租金補貼的租賃物件資訊,兩者合計大約僅占總住宅戶數7%,另外,就目前實價登錄住宅類租賃案件分析,其中法人(公司行號及法人組織)及外籍人士比例占比高達54.72%、大樓產品竟高達8成以上,明顯與當前租屋市場有落差,顯示出租屋資訊不充分,而政府對於租賃市場的資訊掌握度也極為有限。

陳淑美指出,民間租屋網站的租金資訊並無公信力,民眾若上網查詢租金資訊,也無法分辨是擬租租金還是成交租金,市場資訊不充分且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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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教授陳建元則觀察,實價登錄制度自2012年8月上路以來,出租人委託房仲租賃案件數量已驟減超過一半,台北市甚至萎縮6成,推測主要原因在於,出租人擔心透過房仲所成交的租賃案件,必須依法按實價登錄,進而成為「課稅」對象,因此多數房東寧願自行出租或委託非合法仲介經紀業招租,造成租屋糾紛案件增加。

因此,學者指出,目前台灣絕大多數的租賃承租人多為市場的弱勢族群,倘若能制訂租賃專法,不僅能減少市場上的租賃糾紛之外,政府也能增加稅收,更能從中取得健全的租賃資訊,進一步研訂輔導租賃產業、承租人等政策,健全租屋市場。

▲租屋。(圖/崔媽媽基金會提供)

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強調,所有的不動產買賣都須實價登錄,租賃市場如果沒有落實,對於全世界不動產透明度評鑑將有重大缺失,而對於產業來說,目前租賃業務約占房仲業營利項目3~5%,而租屋若沒有強制實價登錄,房仲營利也會受影響。

房仲公會全聯會發言人王瑞祺也指出,目前不動產租賃案件僅要求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卻未要求出租人、承租人申報登錄,除了常有逃稅疑慮之外,更嚴重的是,也會出現房東與租客為了節稅,先「私下議價」,再透過房仲業登錄,造成房仲業常常背負「登錄不實」而遭開罰,對於房仲業來說,也是一大傷害。

▼房仲公會全聯會今(8)日呼籲政府全面推動租賃實價登錄,讓交易資訊透明化。圖為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圖/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