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違建67萬件未拆 學者痛批:根本是「五代同堂」

▲▼都更,都市更新,屋頂加蓋,違章建築   。(圖/記者張一中攝)


▲台灣違章建築、屋頂加蓋情況層出不窮。(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公寓大火造成9死2傷,使得違建公安問題再次浮上檯面。德霖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林旺根表示,目前全台累計違建數量已高達67萬多戶,根本是老、中、青「五代同堂」,他認為,相關現行法令若不再檢討、拆除人力及預算若不增加,恐怕違建問題只會更加嚴重。

以台北市為例,違章建築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民國35年10月1日以前已存在的建築物;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的違建,也就是「既存違建」;以及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的違建,被稱為「新違建」。

林旺根指出,根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既存違建」建築若不影響公共安全者,則由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予以「列管」或是「緩拆」,但地方政府受限於人力問題,被列管緩拆的舊違建與既存違建,常常直接被忽略、不去理會,就算是「新違建」即報即拆,仍然區分輕重緩急,他直言,現在的違建根本已經是老、中、青「五代同堂」了。

根據營建署違章建築拆除案件統計,2011年到2017年9月全台累計違建數量,已從54萬6,757件增加為67萬555件。據統計,今(2017)年9月止,嘉義市違建拆除案件竟然「掛蛋」、新竹市僅拆除4件、桃園市也只有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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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旺根痛批,各縣市議會凍結拆除預算,無法徹底執行違建拆除,顯示出地方政府首長出現嚴重的「態度」問題,一再的空口說白話,只是經常把「人力不足」當成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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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舉例,目前各縣市政府執行汽機車違停管理,在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政府還不是委外執行開單、查報,也就是說違章建築或是違法隔間出租,也可以用相同的模式查報,甚至是鼓勵民眾檢舉。他直言,「違建問題在於政府的態度,常常因循苟且,因為民意的壓力、議員關說,執行機關樂得輕鬆,導致現在違建就是一直滾雪球。」


但責任不只是在於地方政府,林旺根直言,中央也責無旁貸,對於法規也應該加以檢討,他指出,像是《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中認定範圍為6層以上的集合住宅,但以此次中和大火的四層樓公寓來說,就不需要進行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消防安全申報,林旺根痛批,「事實上錯了!這間公寓租了這個多人,就是供公眾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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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林旺根也舉例,如民宿認定只要有5戶以上就算營業,相同道理,公寓出租套房隔5間房間以上,也應該被認定為符合公共安全申報的對象,「地方政府不能說執行上很困難,就不去管它,態度上加以應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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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了違建及消安檢查之外,租屋市場仍存在房東逃稅以及弱勢實際居住狀況不明,因此林旺根建議,政府應成立聯合稽查小組,從各大專院校周邊著手調查是否辦理營業登記、是否辦理室內裝修、是否存在消安疑慮等問題,進一步通盤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