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違章建築、屋頂加蓋情況層出不窮。(圖/記者張一中攝)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公寓大火造成9死2傷,使得違建公安問題再次浮上檯面。德霖技術學院不動產經營系副教授林旺根表示,目前全台累計違建數量已高達67萬多戶,根本是老、中、青「五代同堂」,他認為,相關現行法令若不再檢討、拆除人力及預算若不增加,恐怕違建問題只會更加嚴重。
以台北市為例,違章建築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民國35年10月1日以前已存在的建築物;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至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已存在的違建,也就是「既存違建」;以及民國84年1月1日以後新產生的違建,被稱為「新違建」。
根據營建署違章建築拆除案件統計,2011年到2017年9月全台累計違建數量,已從54萬6,757件增加為67萬555件。據統計,今(2017)年9月止,嘉義市違建拆除案件竟然「掛蛋」、新竹市僅拆除4件、桃園市也只有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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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旺根痛批,各縣市議會凍結拆除預算,無法徹底執行違建拆除,顯示出地方政府首長出現嚴重的「態度」問題,一再的空口說白話,只是經常把「人力不足」當成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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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責任不只是在於地方政府,林旺根直言,中央也責無旁貸,對於法規也應該加以檢討,他指出,像是《建築法》第五條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中認定範圍為6層以上的集合住宅,但以此次中和大火的四層樓公寓來說,就不需要進行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消防安全申報,林旺根痛批,「事實上錯了!這間公寓租了這個多人,就是供公眾使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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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林旺根也舉例,如民宿認定只要有5戶以上就算營業,相同道理,公寓出租套房隔5間房間以上,也應該被認定為符合公共安全申報的對象,「地方政府不能說執行上很困難,就不去管它,態度上加以應該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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