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遮不登記配套措施 內政部:預計今年上半年出爐

▲▼台中,房市,房地產,鄉林皇居。(圖/記者陳佩儀攝)


▲針對雨遮、屋簷不登記新制,內政部研議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新增要點明確告知消費者建案是否適用登記新制。(資料照/記者陳佩儀攝)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雨遮、屋簷不登記新制已於今(2018)年1月1日上路,新制採不溯及既往,若在1月1日前已申請建照,或已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送件者,得適用舊規定。而內政部也將針對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進行修正,預計今年上半年即可出爐,讓民眾能辨別建案是否適用登記新制。

國內雨遮、屋簷登記制度目前為「一國三制」,2011年5月以前的建物皆採取「可登記、可計價」;2011年5月1日到2017年之間取得建築執照的建物屬於「可登記、不計價」;而2018年1月1日後申請建照的建物則是「不登記、不計價」。

以現行的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雖有載明建案申請建照的日期,但仍有消費者不知如何辨識建案雨遮的登記方式是適用新制還是舊制,因此內政部研議,將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新增要點,明確告知消費者建案是否適用登記新制。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表示,有關修正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已完成內部討論,目前正在法制作業中,未來將透過官網預告、公布,若各界沒有問題,就會送行政院消保處審查,預計在今年上半年即可出爐。

王成機指出,由於屋簷、雨遮不具備構造及使用上的獨立性,沒有外部阻隔性,也不屬於當層的樓地板,納入測繪登記及交易計價,恐增加消費者負擔,因此,內政部已在2017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將一直以來備受爭議的「屋簷、雨遮」得以附屬建物測量登記的規定刪除,不再辦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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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地政司提醒民眾,進行購買房屋時,應注意建物的登記面積資訊,並請不動產經紀業者提供不動產說明書,確認交易房屋的坪數項目等相關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內政部也規劃將於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中,增加揭露「附屬建物之面積明細」、「主建物面積占建物移轉總面積之比例」及「主建物加陽台面積單價」等相關資訊,防止價格遭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