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送「100萬裝潢」 屋主不滿設計竟凹到變信託裝修

▲▼建案廣告看板。(圖/記者陳韋帆攝)

▲近年許多賣屋廣告都主打「買屋送裝潢」。(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買屋送裝潢」已是房屋廣告常主打的標語,近年房市不景氣,無論中古屋、新成屋,許多建商、屋主開紛紛主打「買屋送裝潢」,近日有一件裝潢費用,被轉變成「100萬」信託的罕見情況發生。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一名趙先生購買預售屋,因不喜歡代銷指定的設計師,而自行尋找的設計師也不願意配合請款方式,經協調後100萬裝潢價金,全部匯進信託專戶,進行裝修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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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從海外剛歸國的趙先生,購買了一間主打「買屋送裝潢的」的預售屋,由於不喜歡建商合作的設計師,與代銷協議自行找尋外部廠商施工,但趙先生指定的外部廠商設計又不符合多項法規,設計圖屢次遭建商打槍,導致整體工程延宕三個月仍未簽約,因此鬧上住宅消保會進行調處。

「工期延遲,導致我多續約租屋的6個月」,趙先生認為,建商屢次打槍設計,造成工期延宕,且這樣的態度讓他覺得建設有意刁難;對此建商回應「買屋送裝潢,合約內容寫得很清楚,是由配合設計師執行。」建商表示,合約本來就是由建商指定配合的廠商施工,且已經特別通融趙先生讓他自行尋找設計師,會延宕三個月,主要是該設計師的設計圖不符合多項法規,還不依公司規定想要以442(見註解)方式進行請款,倘若施工不當要如何處理?

吳翃毅表示,為釐清趙先生針對建商刁難疑慮,經調處後建商同意再通融一次,將100萬裝潢費用進入「住宅消保會的信託專戶」,由趙先生自行與設計公司進行「信託裝修」;但另外趙先生認為的租金損失部分,目前雙方並無共識。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認為,目前「買屋送裝潢」算是蠻常見的銷售方式,也有助於讓消費者買單,不過業者多有配合廠商,方式多採定型化契約,消費者若協議自行尋找廠商,要是發生延遲,也是消費者與裝潢廠商之間需要作協議的,不容易向建商或代銷求取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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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442」代表未施工先收取4成訂金,施工到一定程度再行收取4成費用,待完工後收取最後2成尾款;但根據法規訂金不得超過商品或服務總金額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