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不接地氣 4大敗筆浪費納稅人血汗錢

▲高雄市「包租代管」模式興辦社會住宅。

▲高雄市「包租代管」模式興辦社會住宅。 (圖/資料照片)

記者詹宜軒/台北報導

包租代管出包頻頻,包括積欠房東租金、假合約詐領獎勵金等事件,接二連三鬧上新聞版面。對此,房地產業界大老跳出直指,包租代管倉促上路,「根本是為『空屋移轉社宅』掩飾政績,同時違建戶還能納入獎勵對象範圍,也未明訂獎勵對象應為空,加上打高空的理論派,難以執行。」4大敗筆,致使該法弊端連連,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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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今日針對包租代管業者出包頻頻一事,直指該法4大敗筆。其一,他認為,「包租代管,僅是為『空屋移轉社宅』掩飾政績。」李同榮進一步解釋,「蔡政府上任,信誓旦旦要完成8萬戶空屋,為社會住宅。其中,2018年6月正式立法執行的《租賃專法》,有4分之3法條都是為『包租代管』客製而設。」但最大的問題是,很難找到空屋願意移轉為社宅出租,因此政府不斷的加碼獎勵、與放寬限制,甚至放鬆稽查制度,等同為不肖業者與房東大開後門。

第二,《租賃專法》明訂,包租代管適用標的範圍,包括頂樓加蓋違建部分、及未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的建物,李同榮說:「加蓋的違建,不是要拆除嗎?違法房東不但不顧租客安全,還可得到政府減稅丶租金補貼等獎勵,這是多麼矛盾的政策?」

第三,政府編列龐大預算,為的就是達成8萬戶空屋,移轉目標,但現行已領獎勵的3000多戶中,70%以上並非空屋,李同榮說:「等同拿現行租賃市場的房東與房客,向政府領獎,因此才會有假合約、真詐領的事件發生。」

第四,空屋移轉社宅政策,理論重於實務。其一是空屋持有者,持有物件的動機通常為保值,若以提高持有稅相逼,也只會將物件逼入交易市場;其二是空屋多數偏向中大坪數,對弱勢的租屋者,根本不符合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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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錯、又不改。」李同榮痛批該法現況,幾乎是「費力製造假政績」,若不修正,等同是在浪費納稅人血汗錢。

▼吉家網不動產董事長暨房仲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圖/記者陳佩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