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來過夜!室友撂話「一天收100元租金」 神邏輯驚呆她…8天享免費

▲男友來過夜!室友撂話「一天收100元」她拒付鬧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爆廢公社)

▲租約要到明年3月底!(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不少學生、上班族會與三五好友合租屋,彼此互相照應外,也可省房租錢!不過一名女網友卻抱怨,有時會帶男友回家溫存,惹得友人不開心,要求一天需加收100元租金。雙方為此吵得不可開交,友人直言要搬走,不願把剩下合約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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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替閨蜜抱屈,當時單身的她與一對夫妻、一位男性友人合租一間房子,近日閨蜜交新男友,對方偶爾會來家裡住一晚,或休息3至4個小時,卻成了吵架導火線。

小倆口恩愛進出,豈料一陣子後,夫妻不滿向閨蜜提出抗議,「男朋友來一天就付一天100元的錢」,甚至還推出優惠方案,一個月有8天可免費,讓閨蜜傻眼至極,堅持不願掏錢。

沒想到,夫妻出言威脅「要搬走,不付剩下的房租」,閨蜜氣得拿出切結書表示,「中途任何一方提前遷離他處時,應賠償剩下期間的租金和管理費用!」結果夫妻根本沒在帕,回嗆,「妳去告呀!」目前雙方鬧僵,誰也不讓誰,原PO只好將這起糾紛PO在臉書《爆廢公社》上,好奇詢問「閨蜜拿合約對夫妻提告,說夫妻不想付房租,這樣會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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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持正反看法,建議好好坐下來談,別傷了和氣!(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文章掀起網友關注,紛紛提出中立觀點,「協議書上面簽約沒說不能帶外人回來吧,如果夫妻以一天一百這為由,這錢不應該付,這算私下協議吧」、「帶人回來的那100元是額外可以再談論的,但是違反簽約的提早搬走的,又不願意付錢,就可以提告了」、「於法夫妻站不住腳,於理閨蜜不太對」、「一個月有八天免費還不夠的話,我覺得閨蜜的男朋友是真的太常來了,畢竟他本來就不屬於租客」、「3000(元)不多啊,比去旅館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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