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公設母湯!屋突只能做機房 改成棋藝室、健身房都得拆

▲▼屋突用途。(圖/記者陳建宇攝)

▲建築物頂樓的「屋突」用途有限,不能隨便改成休閒設施。(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許多人看到房子頂樓多出來的一塊小空間,並不了解它的用途,其實這個區塊叫做「屋突」,以集合式住宅來說是屬於公設的一部分,而且用途僅限作為機電或水箱設備的空間,若是作為棋藝室或視聽室,恐怕都違反了使用執照上的用途。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屋突」其實就是「屋頂突出物」,這1塊多出來的空間的用途其實有限,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副處長曾品杰表示,根據中央法規該空間可作為梯間或升降梯間、機房、水箱、水塔以及避雷針等用途,其餘用途並不合規定,而若作為升降梯梯間高度可達9公尺,非升降梯梯間高度則最高是6公尺,面積最大可達建蔽率面積的8分之1。

不過很多新建案,會將該空間做其他規劃,例如棋藝室、視聽室等,甚至有社區將其出租作為「基地台機房」,多數時候是違法使用,因為目前中央法規並無開放屋突作為其他用途。

但曾品杰表示,民眾應查詢該空間的使用執照,若該區域當初就是規劃作為居室使用而非屋突,設計為棋藝室或視聽室就沒有違法問題。

而該空間若非屋突,經過大樓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同意後,出租作為基地台機房只要面積在頂樓的8分之1內,NCC國家通訊委員會許可免申請執照就能作為基地台機房。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