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出頭期款「房子登記哥哥名下」! 她幫付房貸無怨言:我們不會為此吵架

▲▼天母「嘉新天母華廈」,社區,華廈,天母,商圈,中山北路七段140巷。(圖/記者黃軍瑋攝)

▲網友建議,買2間鄰近的小房會比住一起好。(示意圖/記者黃軍瑋攝)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女網友和家人最近計劃買房,因為北部的媽媽要賣掉房子,搬來和她與哥哥同住,頭期款是由媽媽負擔,自己則是幫忙出一部分房貸,不過,房子是登記在哥哥名下。其他網友看到這種狀況,紛紛勸她三思,「爭產糾紛都是這樣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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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認為,自己已付房租的心態幫忙分擔房貸,兄妹不會為此吵架。非當事者。(示意圖/123RF)

原PO在PTT表示,她困擾的是到底要買三房還是四房,哥哥傾向購買三房,兄妹倆各一間、媽媽一間;媽媽則希望買四房,多一間房間可以拿來當儲藏室。此外,原PO爸媽已經離婚25年,如今台北房子賣掉的錢是否要和爸爸對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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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認為,其實原PO該煩惱的不是買幾房,而是房子登記在哥哥名下,未來兩人很有可能會為此發生爭執,「你跟你哥遲早為了房子翻臉,甚至鬧上法院。」「你跟你哥如果決定終生不婚,那倒可以接受,之後各自結婚,勢必你得買房搬出去,那時你要繳2份房貸?」「真的覺得之後你們如果各自成家會很多問題。」

原PO則回應,房貸基本上還是會由哥哥負擔,因為房子登記在對方名下,自己則是幫忙出一點,「要說房租或房貸都可以,我們都不會為了這些爭吵」,等到她未來結婚當然會搬出去,自然就不會再幫忙付這邊的房貸。

很多人建議,一開始就買2間小房能省下很多問題,「買二個小二房在同一個社區。」「我也好奇你們都不結婚嗎…推買公寓上下層,或小兩房。」「買多戶...現在同住問題多,寧可先預房。」「我建議你們都買大樓同層分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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