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突然把電費漲成6元! 租屋哥驚醒「續租時忘記簽約」 網:認命付吧

▲▼哭,傷心,難過。(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即使是續租也要重新簽約,對雙方才有保障。非當事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在外租屋最怕和房東有事情喬不攏!一名網友最近突然被告知,電費從下個月開始一度6元,由於他們當初沒有書面續約,只有口頭上說好繼續住,所以他並沒有受到法律保障,房東任意漲房租或電費都無法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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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網路論壇《mobile01》表示,他之前已經在這住滿1年,但租約到期後,他只有和房東說好繼續住,但沒有重簽一次契約。原本電費是冬天5元、夏天6元,昨天遇到房東才突然被告知,以後不分冬夏都一律6元,這才讓他想起自己沒有重簽租約,所以現在房東要漲電費他也站不住腳。

▲房東吃定房客要找新房子更麻煩,所以擅自決定漲電費。(示意圖/pixabay)

網友表示,由於原PO和房東租約到期後沒有再書面續約,所以租金、電費等等費用都不受到合約規定,代表房東可以單方面決定漲租,「要嘛搬走租別的地方,要嘛買房搬走,不然就續租被漲價」、「不搬就認命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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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有人認為,臨時要搬家也是個大工程,電費改成一律6元其實只是小漲,每個月多出300至400元,如果原PO能接受的話就繼續住,只是要記得先簽合約,免得房東日後又隨意漲租。

事實上,自108年6月1日開始,政府針對租屋頒布了多項新制,其中一項就包括「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費」,如果以非營業用戶來看,台電夏季電費分成6級距,最低是1.63元,最高則是6.41元,也就是說房東收的電費上限就是一度6.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