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調降地價稅!財政部長發重話 台中市:超過9成納稅人受益

▲▼台中七期,房市指標,博克萊,吸引購屋族。(圖/記者姜國輝攝)

▲台中109年公告地價調降20.06%。(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台中市公告地價大降20.06%以及公告土地現值約0.98%,引起各界熱議,由於公告地價一口氣大降兩成恐衝擊地方財源,已經引起財政部的注意,財政部長蘇建榮20日罕見發重話「四年後民眾會檢驗」、「你不努力,當然要拿棍子出來」。對此,台中市府也發新聞稿說明,「超過9成納稅人受益! 中市嚴謹調降地價稅『還稅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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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地價影響地價稅、公告土地現值影響土增稅。蘇建榮表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三大財源,包含地價稅、土增稅以及房屋稅,占地方財源1/3。該縣市調降公告地價兩成,很明顯地財政收入一下子就短少了1、20億元,縣市政府要思考,稅收短少就必須要舉債,屆時舉債過多四年後民眾是會檢驗。

一向溫和的蘇建榮難得動怒「你不努力就拿出棍子」。因為稅收短少而舉債,財政部也有分級管理的機制,如果舉債過高,財政部就會要求地方政府減債,如果地方財政不努力,就會影響中央統籌分配一般補助款。

對於外界關注降地價稅,台中市22日發聲明指出,「105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漲38.25%,增加民眾稅賦負擔。市長盧秀燕上任後落實「輕稅簡政」,依法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決議109年公告地價調降20.06%。」市府強調,調降地價稅是「還稅於民」,貼近民意與社會經濟狀況,調整過程嚴謹,絕非倉促決定。

台中市地政局說明,過去前幾次公告地價調整,導致中市公告地價基期墊高,調降幅度受各項因素影響,無法回復之前水準,因此市府充分考量「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民眾地價稅負擔能力」等原則,提請地評會審議調整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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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局強調,109年公告地價調降後,約有94%納稅人應納地價稅降低,一般土地平均減少約2,500元,還稅於民,絕無外界謠言有圖利財團的情形。此外,地價稅雖調降,市府減少的稅收可由土地增值稅挹注,加上新興開發區地價稅開始課徵,也可減少地價稅稅收差額,適度補足財務損失。

▲地價稅雖調降,台中市府:減少的稅收可由土地增值稅挹注。(圖/翻攝Google Maps)

台中地政局進一步說明,為完善109年公告地價調整措施,先前已召開公開說明會蒐集各界意見,自去年9月30日起至10月8日止,由全市各地政事務所分別召開11場公告土地現值及重新規定地價作業說明會,向市民報告地價作業情形,並廣納多方意見與彙整民眾陳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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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避免相鄰縣市間地價訂定不均衡,市府也於去年10月23日召開縣市毗鄰地區地價協調會,與苗栗縣、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南投縣及彰化縣等相鄰縣市政府及其地政事務所地價人員,共同研商查推估價格、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訂定等相關事宜。

台中市府貼出相關Q&A:

Q1:為什麼台中地價稅一次調降很多?合理嗎?

105年台中市公告地價平均大幅調漲38.25%,比如西屯區101.29%、南屯區86.72%、北屯區57.2%,台中市自有住宅比率高達8成,形同全民加稅,當時引起諸多非議。市長盧秀燕上任後落實「輕稅簡政」,依法召開地價評議委員會,委員會多位專家學者,專業審議,最後決議109年公告地價調降20.06%,還稅於民,過程嚴謹,絕非倉促決定。

Q2:是否圖利財團?對一般民眾有比較好嗎?

此次公告地價調整,市府一方面充分傾聽民意,一方面因105年公告地價漲幅過大造成民眾稅賦負擔重,所以全體委員合議決議109年公告地價調降20.06%,調整幅度適當,還稅於民,絕無外界謠言有圖利財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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