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時程獎勵再延5年 「逐步落日」2025年歸零

▲▼板橋府中段危老重建今天舉行動土拆除儀式。(圖/記者黃靖惠攝)

▲《危老條例》修正時程獎勵,預計於5月後,容積獎勵降為5%,之後每年遞減1%至歸零。(圖/記者黃靖惠攝)

詹宜軒/台北報導

快跟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通過落日條款,原定今年5月後將歸零的時程獎勵,採行10%容積獎勵減半為5%,之後每年遞減1%,延長至2025年才會歸零。而為引導擴大危老重建案的面積規模,這次修正草案也新增規模獎勵,取消合併重建面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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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界聲聲敦促之下,內政部本月16日部務會報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主要是將今年5月到期的10%時程獎勵,修正為屆期後,降為5%,並逐年減少1個百分點,到第9年始歸零,以鼓勵民眾申請重建。

內政部表示,現行《危老條例》施行,約有39.45%個案,僅申請時程獎勵、及危險建築獎勵。若一次性取消時程獎勵,恐大幅影響民眾申請意願,故這次修正草案調整,也鼓勵民眾持續申請重建。

此外,根據內政部統計,目前申請危老重建案的面積,約有51.83%都是在400平方公尺以下,且小面積建築基地的案件數,有愈來愈多的情形。為引導擴大面積規模,這次修正草案,也新增規模的獎勵,增訂危老建築物基地,加計合併鄰地面積(加計之鄰地面積,不得超過危老建築物基地面積或1000公尺),達400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獎勵,每增加100平方公尺,另給予基準容積0.5%的獎勵。並明定時程獎勵與規模獎勵,2者合計不得超過基準容積10%,與現行時程獎勵的額度上限相同。

內政部強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3條、第6條、第8條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函報行政院審查後,送立法院審議,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以利推動危老屋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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