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新保障!5月1日起 基地台、中繼水箱全得揭露

▲▼基地台,電信業基地台,手機基地台,通訊,網路,訊號。(圖/記者季相儒攝)

▲5月起《不動產說明書》得揭露基地台、中繼水箱等設施。(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避開低樓層「車道房」、高樓層「漏水房」,最佳入住的就是中樓層嗎?可能不一定,因為部分社區中樓層有設置中繼水箱站,住戶可能受流水聲響干擾,但內政部去年修訂《不動產說明書》新增第2點,自5月1日生效,未來必須揭露「中繼幫浦機械室、水箱或樓頂平台設置行動電話機台設施」,違者最重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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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去年10月底修訂《不動產說明書》,新增之後應記載規定,必須揭露「中繼幫浦機械室、水箱或樓頂平台設置行動電話機台設施」,預計今年5月1日生效。

換言之,房仲或代銷帶看房時,應主動揭露「中繼水箱及基地台等設施」,且於製作的《不動產說明書》揭露,若定型化契約違反,且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5月起《不動產說明書》得揭露基地台、中繼水箱等設施。(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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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表示,目前新大樓施工工法,多數不需要中繼水箱,但部分中古大樓可能還是有中繼水箱,一般總樓層數於15樓以上,擔心高樓層水壓不夠,因此會在中間樓層,設置中繼水箱,因為水箱同層及下一層可能會有干擾,也會影響到房價,部分會降價出售,平均幅度於9折到9.5折之間。

郎美囡表示,過往法規限制,並無規定必須揭露中繼水箱,於《不動產說明書》內,消費者購屋後才發現,但卻不構成解約要件,如今法規生效也能保障買方權益,避免產生消費糾紛。

▲內政部去年10月底修訂《不動產說明書》,新增第2點內容。(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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