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套房延期交屋一年!建商承諾「每天賠550元」 到手竟只有54元

▲▼買房延遲交屋,違約金縮水。(圖/翻攝《今日頭條》)

▲買房延遲交屋,違約金縮水。(圖/翻攝《今日頭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大陸天津市一名張姓男子先前買了一戶套房,原先可以正常入住,但建商卻因故拖延,簽下了「延遲一天賠償13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5元)」的合約,沒想到等了一年才入住,賠償金也從130元變成13元(約新台幣54元),讓他氣炸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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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張男先前看好該區的房子,與銷售業務簽訂合約,當時銷售業務向他保證,只要把錢付了,半年內絕對能交房、入住。

張男聽信業務的話,將所有款項付清,期待著交房那天的到來,沒想到時間將近時,業務突然失聯,他擔心沒辦法如期交房的可能,果然真的出現了,「沒想到要一語成讖。」

▲男子收到違約金數額,當場傻眼。(圖/翻攝《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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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提出,當時合約上寫著,若延期交房,違約金一天130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545元),他心裡想著,這筆錢與存在銀行定存、租出去的利息差不多,因此也只能摸摸鼻子同意,「130元不算太多,但也不是很少。」

不過,等到交房時,建商付了違約金,他發現收到的錢並非「每天130元」,而是「每天13元」,讓他氣炸了。由於違約金與原先落差過大,張男找到當地媒體,揭露這起事件,並與記者一同前往進建商辦公室。

▲銷售業務說,張男認可合約,才簽了名字,若有疑問請採法律途徑。(圖/翻攝《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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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張男還向其他購屋人詢問賠償金的事情,但其他人對這件事守口如瓶,都向張男說「簽了保密協定」,若有任何問題,請自己找律師解決。

對此,建商業務說明,簽約的時候不注意看清楚,是張男的責任,而非他的責任,這份合約張男也是簽名、蓋章了,合約也有電子版存根,若真的要上訴,請拿出具體證據,「你拿出證據來,好不好。」

▼業務要求張男拿出證據。(圖/翻攝《今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