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實價登錄」7/1上路!買賣家「說謊一起罰」 網傻:固定15萬?

▲▼北市,大直,房市,河岸,豪宅。(圖/記者陳韋帆攝)

▲7/1起,不動產成交申報登錄改由買賣雙方共同辦理。(圖/ETtoday攝)

網搜小組/董美琪報導

行政院令7月1日起,不動產買賣申報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都將適用新制,如有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不過網友質問「只罰固定金額嗎?」

2019年7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將申報登錄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申報時間也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內政部表示,行政院日前已核定這項新制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新制施行後,對於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至15萬元罰鍰,請民眾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免受罰。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內政部表示,現行不動產買賣申報登錄責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從今年7月1日起,將改由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當日起,民眾至地政機關所送案件,都將適用新制。

內政部也提醒,為了確保對外揭露的價格資訊真實正確,新制施行後,對於申報書「交易總價」、「車位個數」及「車位總價」等3項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將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買賣雙方申報時請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另若未一併申報或申報不實,地政機關要求限期申報或改正時,仍請依限辦理,避免受罰。

▲實價登錄。(圖/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至於今年6月30日以前,已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移轉登記的案件,內政部表示,仍請依原規定,由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或權利人於登記完畢後30日內申報登錄,以利新、舊制度順利接軌。

不過網友認為,「房價他們隨便賺就幾百萬,感覺沒什麼用」、「浮報都幾十萬的才罰這一點?」、「罰那點錢」、「15萬我付,讓我隨便寫拜託」、「重點不就是因為買方沒辦法遏止才叫政府幫忙嗎」、「只罰固定金額嗎」。

也有網友建議,「罰500萬才會痛」、「申報不實應該差多少罰多少吧」、「怎麼不罰不實申報的金額差%數」、「再加個實價課稅,絕對不敢報高」。

►夏天也要水煮蛋肌~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有沒有過期的票券,點這邊讓你的過期票「復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