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給1800萬!未婚妻「房登記我名下」不然不嫁 親家喊價:2000萬不過分

▲結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未婚妻要求房子登記她名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還沒結婚就因價值觀摧毀了彼此信任!一名男網友苦訴,最近為了房子登記誰名下,與未婚妻鬧冷戰,女方家人認為,辛苦栽培孩子到碩士,要求給個2000萬也不為過。未婚妻則表示,就怕另一半可能偷吃,房子在她名下,有一份保障更是疼妻的傳統習俗,讓原PO聽了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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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網友在PTT透露,上個月老爸以1800萬賣掉一棟房子,要給他當作新婚購屋基金。怎料女友得知後,直言房子要登記她名下,除了有一分保障,「天下男人都會偷吃,難保你不會,而且這也是台灣優良疼老婆傳統習俗」,否則寧願不嫁。

未來岳父岳母也直言,把女兒養這麼大,又培育到碩士畢業,如今要把寶貝孩子交給原PO手上,「給個1800~2000萬並不過分!」原PO一聽忍不住反駁,「妳嫁過來,也沒有嫁妝!」女友則回應,「有阿,一輛機車、一堆衣服化妝品、一堆手機平板筆電電腦等用品、還有一隻貓、一隻小狗,這不是嫁妝嗎?」

事後,小倆口也因為異性朋友的話題鬧了一個星期冷戰,如今誰也不願退讓一步,讓原PO崩潰想問,「有無為什麼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女生,這種莫名其妙的傳統八卦?」

▲網勸三思!(圖/翻攝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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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貼出後,底下網友搖頭回應,「先結婚再買,就不受登記影響,因為夫妻財產共有」、「他爸媽養他這麼大不容易,那你爸媽養你是餵空氣?」、「不爽不要結」、「換一個願意共同持有的啊」、「分了吧,沒信任基礎的婚姻遲早出問題」、「登記你爸名字啊」、「在你還有思考能力前趕緊換一個」、「有一棟房子,還怕沒老婆?」、「你就龜著,看誰比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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