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帶2貴賓犬租屋!3個月後房東開門傻了 屍體旁「爬滿蛆蟲」慘況曝

▲姑娘帶狗租房致房內惡臭。(圖/翻攝自都市快報,下同)

▲姑娘帶狗租房致房內惡臭。(圖/翻攝自都市快報,下同)

記者康心禹/綜合報導

杭州桐廬市一名女孩小姚養了2條貴賓狗,她在去年5月帶著2隻狗租下陳大伯家新裝修的房子,沒多久就生下一窩小狗,屋內衛生狀況開始惡化。某天她外出沒回家,小狗沒人照顧,房間內到處都是狗屎,還有一條小狗死了,到處都是蒼蠅、蛆蟲。最終,法院判決小姚賠償陳大伯1.1萬餘元(約新台幣4.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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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都市快報》報導,一窩小狗的出生,增加了小姚照顧狗的負擔,她對出租屋的衛生狀況變得越來越不從心,屋內衛生狀況也一天天開始惡化。去年8月的某一天,小姚外出沒有回來,由於正值盛夏,小狗沒有人照顧,結果一條狗就死在了裡面。

因為房間裡的狗屎、狗尿沒有及時清理,又剛好是夏天,房間內傳出陣陣惡臭。陳大伯發現後開門進入,發現房間內到處都是狗屎、狗尿,甚至連床上、櫃子裡都有,連那條死去的狗也還躺在地上,房間裡到處都是蒼蠅、蛆蟲、牆體發黑、發霉。

看著剛裝修完不久的房子變成這樣,陳大伯怒火沖天,立即要求小姚搬出房子,並要求小姚清理房間。此後陳大伯透過微信、電話多次與小姚協商相關賠償事宜,但都未能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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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未果的陳大伯將小姚告上了法院,要求小姚賠償損失3萬元(約新台幣12萬)並重新裝修房子。由於雙方對損失的意見沒辦法達成一致,便申請評估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後損失為8800餘元(約新台幣3.6萬元)。隨後,大伯更改訴訟請求,要求小姚賠償房屋及房租損失共計1.1萬餘元(約新台幣4.6萬)

桐廬法院開庭審理認為,陳大伯和小姚之間的租賃關係合法有效,承租人未按約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雙方陳述以及評估結論書,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小姚賠償陳大伯損失1.1萬餘元(約新台幣4.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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