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租約將上路!電費設上限 房東處理房客遺留物可扣押金

▲▼高雄,租屋,包租公,透天學舍,店面,住商不動產。(圖/記者陳建宇攝)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即將上路,加強對房東及房客雙方的保障。(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新版的住宅租賃契約將在9月正式上路,裡面針對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事項有進一步的調整,內政部地政司也推出懶人包讓民眾可以迅速了解新的規定事項,租賃業者則表示,對於房客來說最有利的部分,就是電費度數設定了上限,不會再讓黑心房東賺價差,且就算沒有獨立門牌也適用新規,租屋族更有保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9月就將正式施行,針對過去一些規範不盡完善的地方也做了調整,而內政部地政司也特別發了懶人包,讓民眾可以快速了解相關內容。而新規對於應記載(約定)及不得記載(約定)的事項有進一步的調整,有更符合民眾的需求。

▲新版住宅租賃契約規定,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房租。(圖/翻攝自內政部地政司懶人包)

住商不動產R15祥富加盟店店東蔡昆祥表示,新版住宅租賃合約提高對租客的保障,例如押金最多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若是提前解約的違約金也不得超過1個月押金。權威物業出賃管理公司店長曾啟泰則表示,新規定也限制了「夏月及非夏月」的電費上限,避免房東藉此賺取不當利差。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另外,過去舊版的住宅租賃合約沒有特別針對租屋門牌做規定,因此導致漏洞產生,甚至有些不肖房東以「沒有住宅門牌」作為不受住宅租賃合約規範的理由,例如南部常見的透天學舍,民眾租的可能是2樓的某個房間,會以「201室」、「202室」等區分,但並非獨立門牌。而新版住宅租賃合約則規定「不以門牌號碼為限」,因此只要有「房屋稅籍編號」或「位置略圖」,都可以確認為租賃標的,就可以受到住宅租賃合約保障。

▲未來房客遺留物若由房東處理,費用可從押金中扣除。(圖/翻攝自內政部地政司懶人包)

而新版住宅租賃合約對於房東來說也有好處,例如過去常常發生租客退租後,遺留大量物品讓房東不知如何處理,新規定也載明若由房東處理這些遺留物,費用可從押金中扣除。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