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內湖2.6億豪宅爆「偷蓋泳池」 建管處:必要時強制拆除

▲▼羅志祥遭爆在私宅規劃蓋泳池。(圖/翻攝羅志祥IG、記者李毓康攝)

▲羅志祥遭爆在私宅規劃蓋泳池。(圖/翻攝羅志祥IG、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蕭羽耘/台北報導

知名藝人「小豬」羅志祥遭爆出,打算在2年前購入的豪宅頂樓加蓋露天游泳池,引發住戶怨言。對此,台北市建管處30日表示,羅志祥擁有的房子日前確實有申請「室內裝修」,10月底已申請竣工查驗,但屋頂泳池部分,未曾接獲申請變更或民眾檢舉,明天將派員現場勘查,倘若違規屬實,將依法開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羅志祥2013年在內湖買下2.7億元豪宅,把17樓2戶打通用來自住,2018年又買下同棟的23樓2戶打通,一度傳出是要用來當結婚新房,4戶價值近5億,而最新狀況則被披露他在24及25樓中的頂樓加蓋空中露天游泳池,且已動工。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建管處30日表示,羅志祥豪宅室內裝修部分,有向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申請審查許可,今年10月底並已申請竣工查驗。至於報載屋頂設置游泳池部分,建管處之前並未接獲民眾通報或檢舉,將於明天派員現勘查處。

建管處說,《建築法》規定,游泳池係屬雜項工作物,屋頂增設游泳池,應委託開業建築師辦理變更使用執照,併案申請雜項執照,除了要檢討屋頂樓板載重是否符合規定外,並應取得屋頂共有人之同意,方為適法。倘若二次施工擅自設置游泳池,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91條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羅志祥遭爆在私宅規劃蓋泳池。(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