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姐弟「房子給媽媽」! 轉賣時稅額竟暴增40倍

▲▼房產,房子,銷售,公寓,租屋,大樓。(圖/翻攝自pixabay)

▲姐弟一片孝心竟衍生成大筆稅金。(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一對八年級姐弟在父親過世時,為了讓媽媽安心,把房子給媽媽繼承,沒想到後來要將該筆房產出售,卻因二次繼承不適用於舊制,稅額從原本的3萬多元變成143萬元房地合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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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指出,房地合一稅要注意的細節不少,民眾在處理房屋轉移時,最好先諮詢專業地政士,避免造成輕稅變重稅。

鄭文在表示,這對姐弟的父親民國86年買了一間公寓3樓,在108年2月往生,這對姐弟為了讓媽媽沒有後顧之憂,將公寓登記在媽媽名下。

沒想到在父親過世同年8月,媽媽也因為傷心過度離開了,公寓改為姐弟倆各擁1/2所有權,過了1年多,兩人決定將公寓轉賣買新的電梯大樓,才發現因為房產由媽媽過世後再繼承過戶給姐弟,已經無法適用舊制。

鄭文在指出,根據房地合一稅規定,父親的不動產如果是在105年以前取得,繼承人要出售可採舊制申報,以房地比計算交易所得稅,但僅限於第一次繼承後出售,如果發生第二次繼承,就必須採用房地合一稅申報,因此姐弟倆需付的稅金由3萬多元暴增40倍,變成1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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