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同居小保母17年!立遺囑「白送1.7億房產」 妻提告判決出爐

▲老人,看護,老人照護,孤獨死。(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大陸一老人把3套房子留給保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廣東深圳一劉姓男子因妻子長期忽略家庭,立遺囑將3套房產,全贈送給同居17年的年輕保母,總計面積300平方公尺(約90坪),如今已價值400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億元)。妻子得知後不服,提告要回房子。近日,判決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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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劉姓男子在深圳市南山區大沖阮屋村自建了3幢透天。彼時,其妻子47歲,兩人育有3男2女,但夫妻感情不和。楊男提到,結婚後,妻子長期打麻將,忽略家庭,導致夫妻常常吵架,約在1981年間還曾有婚外戀,從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終分居。在與妻子分居多年後的2001年,因劉男生活需要,聘請了時年38歲的楊女作為看護,照顧其日常生活,此後兩人產生感情並同居。

2010年4月19日,劉男簽訂《深圳市南山區大沖舊村改造項目村民物業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約定房屋補償300平方公尺,具體為大沖城市花園的3套房子,每套各100平方公尺。

此後,劉男兩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2015年7月3日提起的第一次離婚訴訟,但一審法院經審理後作出不准許離婚的判決,該判決於2016年2月5日生效。2016年8月4日,劉男立下了自己的第一份遺囑提及,「所分得大沖房產300平方公尺全部歸楊女所有,任何人無權分爭。」立下遺囑之後的第5天,劉男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審法院於2017年4月26日作出判決,准許離婚。然而,劉男的妻子不服,再次提起上訴。

▲房子價值不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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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二審審理期間,劉男於2017年8月27日因病死亡,法院裁定終結訴訟。他直到去世前,都是與楊女一同生活,在其去世前的2個月,還立下了第二份遺囑,該份遺囑同樣表示,「為報答楊女的恩愛之情,為解除楊女的後顧之憂,從道德良心上出發,決定死亡後,把依法分得的300平方公尺的房屋所有權全部歸楊女所有。」不過,他一去世,妻子就對上述3套房進行了繼承公證。

隨後,2018年,楊女將劉男的妻子告上法院,要求執行遺囑內容,繼承深圳南山區這3套房。在一審判決中,法院確認,兩份遺囑中關於遺產的部分合法有效。法院認為,兩人的同居行為違背公序良俗,為法律所禁止,但該行為並不必然導致劉男的遺贈行為無效,「遺贈是權利人對自己財產的單方意思表示,亦受法律保護。」

劉男妻子和楊女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結果,於2019年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判決中,深圳中院則認為,即便事出有因,兩人長期同居行為也違反了婚姻法,同時,劉男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置,單獨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他人;楊女明知男方有配偶而與其長期同居,並接受大額財產的贈與,顯然也不能視為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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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深圳中院最終判決,劉男做出的遺贈行為應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楊女關於確認遺囑合法有效及繼承涉案3套房產的訴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