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樓下狂吵5年!女住戶倒髒水、半夜打籃球 輸了官司遭罰22萬

▲▼ 公寓,大廈。(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依據林女丈夫的說法,在2016年增建屋簷後,李女就開始潑水騷擾。(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無關)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棟民宅公寓爆發糾紛,住在樓上、樓下的鄰居互槓爭吵長達5年之久,依據1樓住戶的指控,住在2樓的50歲女子在一年半內潑髒水下樓123次、故意打籃球39次製造噪音,最終鬧上法院提告騷擾。依據當地最新判決,被告3巷騷擾罪成立,判罰1萬500新幣(約新台幣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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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早報等媒體報導,該棟公寓46歲林姓女住戶就住在1樓,與住在2樓的50歲李姓女住戶是多年鄰居。只不過,依據林女丈夫的說法,在2016年增建屋簷後,李女就開始潑水騷擾。林姓女住戶一家為了避免汙水進入陽台,試著安裝百葉窗來抵擋,但水還是會濺進陽台。

除此之外,李女更從2020年4月25日起,故意拍打籃球發出噪音,時間不固定,有時甚至長達45分鐘,包括在三更半夜。林女丈夫曾為此來到李家請求停止,但卻得到「這是我家,我想幹嘛就幹嘛」的答覆。

林女一家在無法忍耐之下決定提告,指李女在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間,往樓下陽台潑髒水123次、39次故意拍打籃球製造噪音。依據法律文件,李女的舉動已對林女一家造成精神傷害。儘管李女辯稱,潑水是屋簷太髒,打籃球是因為疫情無法出門在家運動,但這番說詞並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表示,半夜打籃球明顯有騷擾意圖,若不滿鄰居增建屋簷,可尋求其他方式解決,有義務維持和諧鄰居關係。最終,法官宣布對李女的3項騷擾罪名成立,判罰款1萬500新幣(約新台幣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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