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二手預售屋」跟投資客轉約!內行揭陷阱:2筆錢要一次付清

▲▼信義房屋新莊店專案經理翁佳蓮帶看,房仲帶看,中古屋帶看,房仲介紹物件,客戶看屋,客戶賞屋,業務介紹,民眾看房。(圖/記者張菱育攝)

▲預售屋轉約有什麼爭議?(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不是所有預售屋都直接跟建商購買,有些投資客會拿紅單來轉賣,變成「二手預售屋」!一名網友近期看中一間二手預售屋,他發現頭期款要準備更多,於是想在斡旋書加註「貸款未達8成就無條件解約」,這方式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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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PTT表示,針對二手預售屋的最大缺點,就是「自備款需比一般成屋多」,以往預售屋的優勢就是頭期款少但前期還款壓力大,二手預售屋則是和新成屋差不多,要準備至少2成的頭期款。

原PO指出,很多人自備款只準備2成,貸款以後才發現銀行貸不到8成,出現頭期款不足的窘境,所以一般成屋斡旋書上都會備註「購屋貸款(不含信貸或其他名目貸款)需達成交價八成,不指定銀行利率及貸款年限,若無則無條件解約」,想問買二手預售屋也可以加註這項條件嗎?

▲價差要一次付清給投資客。(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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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留言,「你跟a買的是購買預售屋的權利,你買到權利之後,建商會跟你換約。預售屋不會給你貸不到解約的條款」、「上星期五才致電幾家建商,實價登錄還是依照原本的簽約價,換約加價買的部分不認,建議買之前跟建商確認,不然以後要賣會虧不少。」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指出,買二手預售屋可能會多出2筆費用,如果有找仲介就會有一筆仲介費;再來是假設投資客當初跟建商買1000萬,現在轉手賣1050萬,那麼買家這筆50萬要一次付清給投資客,建商只負責「換約更名」,仲介費與價差都與建商無關。至於貸款未達8成就解約,這部分僅限於成屋,預售屋不是用這項條件,建議原PO可以先致電銀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