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地價稅嚴記2日期 錯過恐冤繳5倍

▲▼地價稅,自用住宅,日期,謝志明,中洲,稅率。(圖/記者陳建宇攝)

▲民眾買新建案時銷售人員通常都會提醒要辦理自用住宅申請。(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每年的地價稅都是從11月起徵收,不過民眾要特別留意2個日期,分別是8月31日及9月22日,8月31日是繳納義務基準日,當天土地是誰的地價稅就誰繳,9月22日則是申請自用稅率的最後期限,過了這天當年度就必須依照過往的稅率計算,一來一往可差到5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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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擁有房產每年固定要繳的稅賦有2種,1種是5月要繳的房屋稅,另1種則是11月繳的地價稅。不過地價稅有2個日期民眾要特別留意,其中1個就是8月31日,高雄市地政士公會常務理事謝志明表示,該日是所謂「地價稅繳納義務基準日」,因為買賣房子可以在1年中的任何1天發生,到底當年度的地價稅該誰繳納?於是就用8月31日這天作為基準,若土地、房子在這天之後才交易,地價稅就由原屋主繳納,但若是在這天之前交易,則地價稅要由新屋主負擔。

▲自用住宅申請的截止日為9月22日,在這天之前申辦當年度就可適用。(圖/記者陳建宇攝)

而另外1個要注意的日子則是9月22日,謝志明指出,這是1年中申請自用特別稅率的最後期限,規定是在地價稅開徵的40天前提出申請,民眾要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核准後,當年度才可以適用,否則逾期申請就要從申請的隔年才開始適用。由於自用住宅的特別稅率為2‰,一般稅率則是10‰,這一來一往間地價稅就會差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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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明也提醒,要使用自用住宅的特別稅率必須要將戶籍遷入,因此民眾最晚要在9月21日將戶籍遷入,隔天9月22日提出申請。

在實務上,民眾若購買的是新成屋,建商通常都會代為詢問是否要申請為自用住宅,中洲建設總經理黃瀚霆表示,以該公司為例不管預售或成屋,在交屋前都會詢問民眾是否需要辦理自用住宅,並協助申請,以免民眾漏掉這項導致增加稅額。

至於中古屋部分,謝志明表示一般房仲業者也會提醒民眾辦理,但若是沒有透過仲介的交易,民眾就要記得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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