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城中城」憾事重演 南市府重啟管委會輔導團隊

▲▼管委會,台南,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商,工務局,城中城。(圖/記者陳建宇攝)

▲新大樓建案建商都會協助成立管委會,將管理權力交還給社區。(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台南報導

近年台南的推案類型逐漸轉變為集合式住宅,住戶間的糾紛也愈來愈多,這時就需要管委會介入處理,而一般新大樓建商通常會協助設立管委會,針對老大樓台南市政府則重啟輔導團隊,可協助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提升社區安全性,也能避免如日前「城中城」社區遭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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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大樓社區往往都會成立管委會,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公寓大廈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時,起造人應於3個月內召集區分所有權人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也就是說,只要大樓社區過戶超過一半,建商就應該要在3個月內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組織管委會並選出管委會成員。

高雄市房屋市場調查協會榮譽理事長蔡紹豪表示,一般來說建商為了讓更多的住戶能參與管委會成立,未必會在交屋過半的3個月內就成立管委會,但至少在接近銷售尾聲的時候就會成立,將社區業務交給社區自行管理,因此新的集合式住宅除非是戶數極少的華廈社區,否則一般都會有管委會組織。

但相較之下老公寓、華廈或大樓就未必有類似組織,很容易發生如日前「城中城」社區一樣的狀況,公部門找不到社區對口單位,張貼公告一般住戶也未加以理會,以至於公共設施擺放雜物、甚至上鎖影響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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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重啟管委會輔導團隊,協助老社區民眾成立管委會。(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為避免類似狀況發生,也因為近期公寓大廈住戶間的糾紛日益增加,台南市政府決定重啟輔導團隊,免費供民眾諮詢成立管委會事宜,預計每周二、四在台南市政府永華行政中心設置諮詢櫃台。

台南市工務局表示,只要是在民國84年6月28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公布前,領得使用執照而尚未成立管理組織的7層以上公寓大廈,都可以免費接受輔導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組織,並協助依內政部頒訂「公寓大廈管理報備事項處理原則」申請線上報備或電子檔報備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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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工務局強調,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完成組織報備程序,除可參加優良公寓大廈評選活動外,還可申請公寓大廈無障礙設施改善的補助,以提升公寓大廈安全、無礙的生活環境。且透過管理委員會的營運,也可以健全社區管理,讓公寓大廈經費設立專戶儲存管理,運用透明化,避免存放個人戶頭受個人信用連累遭假扣押、或私自挪用等的風險,此外專戶儲存管理費用,戶頭利息還可以免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