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拒付房貸「聲請破產7次」爽住23年! 警帶鎖匠3.5小時強制搬空

▲▼他拒付房貸「聲請破產」爽住23年。(圖/翻攝自推特)

▲美國男子拒付房貸「聲請破產7次」爽住獨棟房23年。(圖/翻攝自推特)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美國一名男子在1998年買下一間位於紐約長島的房子,但他利用法律漏洞7度聲請破產來規避貸款,至今僅付過頭期款與第一期房貸,銀行期間多次將他告上法庭均無用。法院最終在11月12日將他強制逐出該房,警察大動作帶著鎖匠與搬家工人,直接將房屋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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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紐約郵報》報導,現年52歲的漢斯帕(Guramrit Hanspal)在1998年10月以29萬美元(約台幣800萬元)買下位於紐約長島,室內格局為3間臥室及2.5套衛浴的一棟房子。但他到今年11月前僅支付了頭期款5.8萬美元(約台幣161萬元與第一筆1602.37美元(約新台幣4萬5267元)的房貸款項,之後就透過各種法律漏洞拒絕付款。

據了解,儘管漢斯帕在2000年被現已倒閉的華盛頓互惠銀行取消贖回抵押品權,永遠禁止他對該房產提出任何要求,試圖把他趕走,但他利用美國破產法當中的自動終止令(Automatic Stay),總共提出4次訴訟和聲請7次破產,讓銀行遲遲未能將他驅離。

漢斯帕在未擁有該房產所有權的狀態下,把房契轉讓給另名玩破產遊戲的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更稱自己經濟拮据無法搬離。不過,紐約房屋法庭最終在9月裁定他非法進入,並在11月12日讓警方帶著鎖匠與搬家工人強制進入,直接將房屋清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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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同意鎖匠開門後,搬家工人花了約3個半小時搬走所有東西,包括沙發、床墊、櫃子等,幾乎全部清空。但漢斯帕的律師表示,他入住的23年以來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該被責怪的是法律,「漢斯帕不是壞人,壞的是整個法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