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談戀愛「買房送學姐」 分手後尷尬了:房貸還有30年

▲▼男大生跟學姐交往,直接買房送對方。(圖/《民生頻道》)

▲男大生跟學姐交往,直接買房送對方。(圖/《民生頻道》)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還沒確定關係以前,買房贈與還是要三思。河南鄭州一名秦姓男子大學時與大3歲的學姐交往,為了表達愛意,直接送了對方一間房子,沒想到後來2人因為工作分隔兩地,感情出現了裂痕,讓秦男十分苦惱,想將房子拿回來,所幸經過當地房管局的協助,讓事件和平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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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秦男大學三年級時,與比他大3歲的學姐認識,2人互相喜歡,於是確定了情侶關係,為了給女方一個保障,秦男直接貸款買房,登記在學姐的名下,後面30年的房貸則由他支付。

▼男大生跟學姐交往,直接買房送對方,要繳30年貸款。(圖/《民生頻道》)

雖然2人還沒結婚,但秦男認為,他願意將學姐的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以後也一定會結婚,所以根本不擔心。直到後來學姐到新疆念研究所,他到廣東廣州工作,因為異地戀的關係,感情出現裂痕,學姐提了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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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男一聽消息,急得都快瘋了,原先房子買來是要結婚用的,結果現在要分手,如果以後找新對象,屋主卻是前女友,他又該如何開口求婚?

▲後來經過工作人員協調,事件和平落幕。(圖/《民生頻道》)

對此,秦男的前女友則說,會分手的原因,除了覺得不被關心,秦男還曾動手打人,且說話相當難聽,時常用辱罵的字眼,房屋的事情等回到河南,會一起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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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後來經過協調,新鄭房管局的員工說明,因為新房還沒有交付,可以正常走合約變更手續,會將秦男買房名字的問題理清,給個交代。秦男聽完以後,也終於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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