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15年房將都更!屋主獲千萬 女租客嗆「分我一半」:有感情了

▲▼女租客要求分都更補償款。(圖/翻攝自影片)

▲女租客要求分都更補償款。(圖/翻攝自影片)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廣東省一名女子近日在網路上傳影片控訴房東無良,她透露,自己跟對方已經租房15年,近日房子要拆遷(台稱都更),屋主得到26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92萬元)的補償,她要求分一半卻遭拒,當場氣得大罵對方,「我租了15年房子,都有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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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瀟湘晨報》報導,一名戴眼鏡的女子在影片中提到,她租了15年的房子面臨拆遷,房東大約可拿到26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補償款,自己分一半是理所應當的!

她直言房東貪心,因為自己曾經出錢幫忙裝修,現在房子要拆了,對方當然必須給她一半,「現在也住出感情來了,但房東卻說根本沒我的份,你說氣人不氣人。」

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傻眼稱,「我用了支付寶15年,所以支付寶賺的錢都要分給我呢」、「世界上真的有這種人」、「租的時間長了,產生幻覺了,以為房子本來就是自己的」、「對於房屋妳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妳再對這個房子有感情,它也不屬於妳啊」、「還有入戲這麼深的」、「以後房東再也不敢簽長約」。

針對這起爭議,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史西寧說明,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交換補償2種方式,補償對象是相應的權利人,即是屋主;至於房客部分,若房屋拆遷時租約尚未到期,承租人可與出租人協商,若雙方無共識,租客可透過訴訟等法律途徑保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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