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將房屋出租,竟然是惡夢的開始!台北一名男子指控,他將位在新北汐止新台五路的店面出租,租客至今欠租上百萬元,他要求搬走還被拒絕,一狀告上法院,就算已經宣判,對方仍持續裝死,讓他氣炸了,「他也沒在怕,也沒有要付租金的意思,法院動作也慢吞吞,要等到什麼時候正義才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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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子在「汐止集團」表示,他的房屋位在新台五路上,租客從年初至今持續欠繳租金,目前累積超過百萬元,卻仍持續開店營業,「營業現金他在收,房子貸款我在繳,怎麼講也不走,天底下怎麼會有這種人,是沒政府了嗎?」
男子說明,他一狀告上法院,第一審判決給付租金確定,租客仍然沒在怕,還是沒打算繳房租,「法院動作也慢吞吞,要等到什麼時候正義才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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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對於這種事件感到相當傻眼,在下方留言回應,「第一次聽到開霸王店的」、「沒付租金還讓他繼續營業的原因是什麼」、「好扯唷!他營業很久了不是嗎?法院都沒作為嗎? 誇張」、「一皮天下無難事。」
此外,也有專業人士給予回應,房東可以先審視是否符合「民法終止租約」的法定要件,就是實際欠租達2個月(扣除押金以後),若有的話可以限期催告,依舊不付錢就能終止租賃契約,等到契約終止,房客對房屋沒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對房東屬於無權佔有,若仍不搬走,房東再來換鎖、斷水電,就不會有觸犯強制罪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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