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決議禁養寵物!他憂「安靜老貓」恐被送走 過來人問一個關鍵

貓咪在籠內,橘貓。(圖/翻攝自CC0圖庫)

▲貓。(示意圖/翻攝自CC0圖庫,與本文無關)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灣生育率下降, 2021年新生兒登記數為13萬8986人,但寵物登記數已達24萬隻,毛小孩登記數大幅超越新生兒登記數,而家庭成員不同購屋條件也跟著改變。有網友發現,他剛般進去的社區竟然禁止飼養寵物,但他不想跟飼養已久的老貓分離,無奈詢問是否只能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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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建商2.0」發文表示,社區很早就決議禁止飼養寵物,他不知道社區的流程是否有合乎法律程序,但社區告知發佈後,其他樓層的人都陸續將自己飼養的寵物送走。

對此,原PO表示,他剛搬進大樓,想到自己的寵物是一隻不會吵鬧的老貓,平時也不會帶出去走動,因此上網求救網友是否有什麼辦法可以留住如同家人的寵物。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人比寵物更難管教」、「有些小孩可是比寵物還瘋狂,怎麼沒有禁養小孩這條?瘋起來的噪音比毛小孩還可怕」、「我上次住的社區也是這樣說,然後我去當委員,炮轟,改了規定」、「不帶出去應該還好,你在家養又沒人知道」、「哪間啊?公布一下好嗎,這個比凶宅還可怕」,也有人說,「毛孩子基本上不會出門也不會亂叫,而且是毛孩老了不宜送養出去。如果是我是鄰居,我會當作沒有看到。只是出門時要注意隱藏功能哈哈哈,因為有住過禁養寵物XD,真的跟對方說,我什麼都沒有看到,快遮著。」

對此,有網友表示,的確有法規可禁止養寵物,「如果決議合法(要區權會決議,不能管委會),那麼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第1項、第2項第3款『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規約除應載明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範圍外,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三、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確實可以約定禁止養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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