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別人多分回10%土地 「城中城」受災戶最快6月可領補償費

▲▼城中城,跨區區段徵收,抵價地比例,地政局,林欽榮。(圖/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高市府今(3)日決定將「城中城」區段徵收的抵價地比例提高到50%。(圖/高雄市地政局提供)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2021年10月發生的「城中城」大火至今已經過3個月,高市府提出的跨區區段徵收案獲得多數所有權人同意,今(3)日高市府更釋出善意,將抵價地比例提高到50%,等於土地所有權人可分回原持有面積的一半,高過於大部分區段徵收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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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府今舉行第27次市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審議會,而討論的重點在於「城中城」跨區區段徵收,經過討論之後,審議會決議依照《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16條,將抵價地比例設定為50%,也就是說,若地主原持有土地為10坪,則可取回5坪抵價地。

高雄市地政局土地分配科科長蔡維倫表示,高雄市過去的區段徵收抵價地比例絕大多數都是40%,但這次考量到受災戶承受的損失,因此將抵價地比例訂在最高的50%,讓權利受到損害的土地所有權人能領回多一點土地,後續將提送公益性必要性報告,至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在臉書上表示,以往很多縣市推動區段徵收,抵價地發還比例為40%~43%,而為照顧「城中城」受災戶及保障其權利,委員會以專案方式,同意審議比例提高以讓利於民,除以發還抵價地5成及以社會住宅優先供受災戶申請入住外,為展現市府決心,也將配合都市計畫作業程序,盡力加速區段徵收作業。

▲這次跨區區段徵收的抵價地位於舊七賢國中,距離「城中城」社區僅400公尺。(圖/翻攝自Facebook/林欽榮Charles 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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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地政局表示,在市府提出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並獲中央支持後,預定第1季就開始召開協議價購說明會,進行協議價購程序,若經雙方合議簽約,所有權人即可先行領取地價款;若未達成協議,則續進行區段徵收程序,所有權人於區段徵收公告後,可選擇領回抵價地或領地價補償費。

而區段徵收公聽會預計在第二季召開,至於所有權人關心的核准申領抵價地、或核發地價補償費及建物救濟金時程,則將於區段徵收計畫書公告完畢後進行發放,預計於6月起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