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預售屋卻被要求重簽約」民眾憂藏貓膩 專家釋疑教自保

▲▼預售屋合約,重新簽約,稽查,合約審查,比對。(圖/CFP)

▲近期有購買預售屋的客戶被找回案場重新簽約,遭民眾質疑是否有「貓膩」。(示意圖/CFP)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近期有民眾在網路上抱怨,自己買預售屋也簽約了,但卻接到業者的電話要求回到案場重新簽約,質疑其中是不是有「貓膩」,對此業者表示由於近期各地縣市政府稽查日缺嚴格,若預售屋合約有缺失必須改正,則合約也得要重簽,並不是要佔客戶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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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預售屋市場相當熱絡,許多建案開賣後短時間就賣完,不過最近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指出,買預售屋也簽約了,卻接到案場打來的電話,要求客戶回到案場重新簽約,詢問為何要重簽卻得到一句:「不是只有你,每個人都要重簽。」讓消費者相當不滿,認為案場是不是要調高價格,或是修改合約條文變成對建商較有利。

但實際上這件事可能沒有民眾想得那麼「權謀」,高雄市代銷公會理事長謝哲耀表示,過去一年因為房市熱度高,甚至有「秒殺」個案出現,引起各地地政局的關切,為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紛紛開始稽查建案銷售現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預售屋合約書也是如此。

▲各地政府為防止炒作及維護民眾權益,近期積極稽查預售屋合約。(圖/台南市地政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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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哲耀指出,有些建案為抓緊時間,取得建照後就會開始與客戶簽約,同時將預售屋合約送審,但這審查的時間可能長達1~2個月,若被政府機關指出需要改正的缺失,現場當然就必須與客戶重新簽約,並不是要修改條文佔消費者便宜。謝哲耀也表示,民眾回到案場時,務必把新的合約與原本的合約比對差異,若真發現不合理的部分,當然可以拒簽。

高雄市房屋市場調查協會理事長廖致傑表示,這種情況最近較多,但隨著建商送審經驗多了,以後應該會逐漸減少,不過銷售人員應該作為客戶與建商之間溝通的橋樑,要把客戶找回來重簽約,也應該明確將理由解釋清楚,避免造成兩造間的誤會,維持買賣雙方良好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