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1晚就被趕走!小倆口家當遭扔出租屋處 房東1句話讓警搖頭

▲▼ 搬家,租屋,新家。(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女子怒控房東未經允許進入房間且觸碰兩人的物品。(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新加坡後港(Hougang)發生一起租房糾紛,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女子與男友才剛搬進新家不到一天,就被房東要求即刻搬走,且事前搬進租屋處的物品全都被扔出去。房東指控2人攜帶毒品,但並未提供相關證據,讓到場處理的員警也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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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One報導,女子與男友考量房東口中的春節搬家禁忌,選在今年1月18日把行李搬進租屋處,直到當月25日深夜下班後才入住,趕緊拿出平時會用到的日常用品,接著洗澡就寢。然而隔日下午,他們就接到房東電話,威脅要把兩人物品全都丟出去。

女子當時立刻趕回租屋處,但卻發現她與男友的東西已被房東移到外面,雙方爆發激烈口角衝突,「(房東)甚至指責我們攜帶毒品進他家」。房東宣稱,「我可以看你們的東西,如果有帶毒品進來,我會面臨死刑」,同時要求兩人搬出去,且拒絕退還已支付的800新幣房費(約新台幣1萬6760元),包括押金。

▲小倆口才入住1晚,就被房東要求搬走。(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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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房東提及攜帶毒品相關指控,小倆口決定報警處理,但女方宣稱,當員警到場後,房東卻突然假裝什麼都不懂。據悉,警察當下警告房東,不可以毫無根據做出與毒品有關的指控。這對男女當晚就把個人物品拿走,女子事後表示,已設法從房東手中拿回700新幣(約新台幣1萬4670元)。

其實類似租房糾紛先前也發生過。去年12月一對男女支付4.8萬新幣(約新台幣100萬元)租下濱海灣一套公寓,租期2年,儘管被告知整間公寓都歸他們所有,但這間公寓的房東在這段期間內仍會突然上門,帶其他租客來看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