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攢錢貸款30年買房 女友1句話讓他崩潰提分手!眾人卻恭喜

▲▼ 買房(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男子決定貸款買房,女友卻提出讓他無法接受的要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買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很多人一輩子的積蓄僅能負擔一件房產,要與家人或另一半合買屋須相當謹慎考慮。一名男網友就說,他看了3年的房子,終於決定貸款30年買下,但女友沒提過要幫忙負擔,卻要求房子要掛名,讓他最終無奈提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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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買房掛名議題而分手。」原PO近日在Dcard匿名發文表示,他是領月薪的一般上班族,前後已經看房3年,最近看見一間滿意的新房,算過身上資產能負擔頭期款,決定貸款30年將房子買下。

▲男網友發文。(圖/翻攝自Dcard)

原PO提到,他和女友交往1年多,約會時通常會去看電影、出遊,因為頻率不高,所以他都會自願買單,而這次買房女友不曾提過要幫忙分擔貸款,卻在得知消息後直接要求房子要登記她的名字,讓原PO相當傻眼,「我們連結婚都還沒有耶,後面有沒有要小孩也還沒認真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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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指出,他和女友為此吵了好幾個月,女友甚至出動閨蜜打電話給他,說如果對女友是認真的就應該把房子掛在她名下,「我都懷疑自己是不是上了賊船」,最後認清彼此三觀不合選擇分手,「沒有房子的名字就沒有安全感?那我還真的給不起妳想要的」。

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原PO選擇分手是正確的,紛紛留言表示,「支持啦,反正三觀不正騎驢找馬尋飯票的伸手牌假公主一律放生就對了」、「太扯了憑什麼要把自己全額賺來的房子掛在女方名下」、「辛苦辛苦,還好逃出來了」、「會說這種話的女生一律建議分手,你名下有房子還怕找不到女生結婚嗎」,不過也有人分享,「我爸年輕的時候的確有房就掛我媽名下,而我媽善盡家庭主婦的責任讓他無後顧之憂,某種程度也算投資手段(不論哪方),但投資人要看清楚自己的標的績效如何啊」。

▼網友回應。(圖/翻攝自D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