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頭期款了!他突「無法購買」求救 內行曝1招秒解:更賺

▲▼台北市,房價,新光三越,房地產,中山北路。(圖/記者季相儒攝)

▲付頭期款後卻無法再繼續購買,如何處理比較不賠錢?(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邱晟軒/綜合報導

買了房子後,卻不幸遇上無法再繳錢購買如何解?有一位在台中買房的網友最近就碰上頭期款已付,卻無法再購買的狀況,於是上網發文求助。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內行人點出解方「可能可以賺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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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名網友在臉書公開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表示,因為自己有些原因無法購買房子,不過頭期款已經付清,目前尚未貸款,「請問這樣的話,解約金應該給建商多少呢?」

貼文曝光後,立刻引起許多網友熱烈討論,「看合約,應該是總價15%」、「依法就是合約內容沒特別註明的情况下,你已付的所有錢...都會和你說拜拜」、「看建商,也有全退的」、「以現在房價飆漲建商很樂意回購」。

其中有不少內行人建議原PO轉賣,紛紛回應,「轉賣!可以給銷售一些佣金,應該很好賣」、「搞不好可以全退,如果早期買的,建商爽爽的,轉賣價格更好」、「看合約書,有賺錢的話,趁可以轉約快賣」、「現在漲這麼凶,轉賣可能還賺不少」、「建議轉賣,直接違約賠太多了,轉賣或許可以打平或者小賺」、「建議轉賣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