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擬廢「阿扁條款」 既存頂加違建發現2行為就拆

▲▼頂樓加蓋,違建,鐵皮,違章建築,都市景觀。(圖/記者姜國輝攝)

▲許多公寓都有頂樓違規加蓋。(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北市規定,1994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可拍照列管暫免查報拆除,被外界稱作是「阿扁條款」。施行至今已27年,台北市長柯文哲打算廢除,只要現在列管的5萬件違建有修繕行為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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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期間,訂定「台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1994年12月31日前既存違建應拍照列管,有公安疑慮等才能查報拆除。

不過如今面臨都市更新、整頓市容以及預防危害公共安全情況發生,台北市政府打算修正逐步清理既存違建。建管處發言人鄭大川透露,過去既存違建有公安之虞可拆除,也可以修繕,但未來只要修建、改建、更換屋頂等行為,發現就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