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舊廳舍改建4/1重新招商 改搭配南港、中山精華區地上權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三處基地位置圖。(圖/國產署,下同)

記者董美琪/綜合報導

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案(仁愛段基地【光復南路】土地面積1939平方公尺)去年公告招商流標,重新修正招標內容後,除替換搭配提供設定地上權基地為炙手可熱的南港商業區土地,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新增於一定期間後可申請終止該契約的機制,增加投資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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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辦公廳舍原址改建,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局進駐使用。

國產署另提供位於北市區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的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的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群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特定商業區【二】,以及中山段基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群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

國產署表示,提供合作廠商的南港段及中山段兩處基地,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約3.4138億元,存續期間70年,地租年息率採3.5%計收(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

合作廠商為國產署興建辦公廳舍經驗收合格後,可依設定地上權契約約定,辦理地上權及地上建物分戶移轉,並與國產署北區分署簽訂無償委託管理契約,負責地上權存續期間地租的收繳、欠租催繳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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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考量本案是以興建政府辦公廳舍為優先,具政策目的及公共建設需求,適度調整無償委託管理契約,即合作廠商在南港段、中山段基地興建自有房屋全部出售,且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算屆滿5年後,經徵得國產署同意,得終止無償委託管理契約,並確認無其他待解決事項後,退還履約保證金。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仁愛段基地因8公尺道路(光復南路72巷7弄)分隔成兩處基地,不利建築整體規劃,為解決此問題,要求合作廠商應採地下連通道的規劃將兩處基地串連,提高地下停車使用效率及減少交通衝擊。

本案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總樓地板面積約9,264.8平方公尺,南港段基地及中山段基地在地上權存續期間,國產署可收權利金及地租約13.5億元,合作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1.97億元,可帶動地方發展,提高就業機會及促進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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