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梯蓋「鞋櫃牆」被公審 鄰居秒拆改堆地上!網轟爆:一律踢下樓

▲▼             。(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林女指控,鄰居在樓梯間架設鞋櫃。(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在公共樓梯間堆放雜物不僅會影響觀感,也有安全疑慮,一名林姓女網友指出,她的鄰居在住處唯一的逃生樓梯裝設「鞋櫃牆」,2年前就和市政府申訴,對方都不予理會,直到PO文公審才立刻拆除,但還是將鞋子堆放在樓梯上,「樓梯是逃生通道,不是你家鞋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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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桃園的林女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6樓的鄰居在樓梯間裝訂「鞋櫃牆」,平時走樓梯時就會覺得妨礙,讓她擔心如果是在災難來襲時,大家匆促逃生會多麼危險,和政府反應也沒用,「兩年了,他們的鞋櫃從一層蓋到兩層」。

林女發文隔天,就發現鄰居已將鞋櫃拆除,但仍堆放7雙鞋在門外、樓梯的空間,「你們這樣堆放鞋子依舊違法,樓梯是逃生通道,不是你家鞋櫃」。

▲鄰居隔天將鞋櫃拆除。(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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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太沒公德心了」、「走過去全部踢走」、「一律踢下樓,再擺就再踢」、「 家裡不能擺嗎?一定要擺外面?」、「趕快檢舉,罰一次就怕了」、「不需要理會,直接檢舉」、「惡鄰居就是怕惡人治」。

遇到公寓大廈因雜物堵塞逃生通道或防火巷阻擋逃生通道時,民眾可先向管委會反映,並撥打市民熱線「1999」或向「工務局」報案,才能盡速解決問題。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