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剛停好就被趕!鄰居嗆「我們停40年了」 他氣炸:買1樓送土地?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遇到這種買一樓送土地的鄰居,大家都怎麼看?」這名網友發文表示,住在一樓的住戶常會認為家外面的空地也是自己的,像他的鄰居就是如此,他日前因為將車停在對方家門外,結果竟被要求移車,因為「他們已經停了40年」。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上貼文,提到日前他將愛車停在鄰居家門外,怎料卻被對方要求移車,「因為他的女兒要停」。事實上,鄰居平時就會用腳踏車來占位,認為那個空位「快40年前她就開始停了」,所以如果其他人要停,就應該留電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原PO也貼出影片,並整理出3個重點:

1、路邊停車沒紅線、沒有擋住出入口,無強制罪問題
2、請警察來不是要檢舉,是因為鄰居用膠帶黏紙條在他的擋風玻璃
3、巷弄比較難畫紅線,所以才會發生衝突

原PO強調,他家門口前面也有被其他鄰居停車,「他早出早歸,我早出晚歸」,即便他晚回家沒車位,也是自己另外找地方停,並不會像這位阿桑一樣強詞奪理,因為「公有道路」就是大家都可以使用。

▲原PO還建議鄰居可將車停至附近停車場。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曾筠淇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至於到場的警察則要鄰居上網Google「既成道路」,就算那塊地是鄰居的,但鋪成柏油幾十年了,就變成公家的地,如果鄰居真的不想給其他人停,就是要請里長找人畫紅線,「大家都不要停。」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一律支持畫紅線」、「這種人很多!常遇到」、「整天想占人家便宜」、「真的很多這種人,自家門口就是自己的想法」、「要是我就直接停完閃人不理他」、「買台報廢車大家都別停車」、「畫紅線啦」、「留電話的意義是?我車子回來了,麻煩您移車嗎」、「讚啦!正義降臨」。

根據「未產生經濟效益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認定標準」,所謂未產生經濟效益具公用地役關係的既成道路,指以下3種情況: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1、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
2、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無阻止情事。
3、公眾通行事實經歷年代久遠且未曾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