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中古屋「無償讓原屋主借住」 內行點1東西必簽:保障自己

▲▼高雄,新成屋,缺貨,中古屋,滯銷,房價。(圖/記者陳建宇攝)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黃品臻/綜合報導

若手上沒有多餘現金,多數人會選擇先賣掉原有的房子,再購入下一間。就有網友替朋友發文請教,朋友願意讓預售屋尚未交屋的原屋主先住在房子裡,且以不收租的狀態讓對方住,但不清楚這樣的情況會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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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替朋友發文,提到朋友近期買了一間中古屋,而原屋主是因為買了一間預售屋才想賣房,然而原屋主購買的預售屋還沒有交屋,因此也還沒搬離原住處。

原PO提到,原屋主預計今年8月預售屋的物件會交屋,而朋友願意以不收租的方式讓原屋主繼續住著,直到對方交屋為止,「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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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有不少內行網友指出,就算不收租金,還是要簽立契約才有保障,「就算你無償(不收房租)讓原屋主住,也要白紙黑字寫日期,可以簽約時請代書寫上你們協議的內容,保障『雙方』」、「不管收不收租,都要簽書面契約」、「就算是不收租金也要簽立無償使用,簽約且最好公證,訂立搬走期限,才對自己有保障」、「至少代付管理費吧,還是要簽合約」、「有可能建商交屋會延宕,最好立契約並且公證,確保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