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房東要求「先付押金再看合約」 他驚覺有詐!一票狂勸快逃

▲▼鑰匙,賣房,門,租房。(圖/pixabay)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pixabay)

記者黃品臻/綜合報導

租屋族在外一定要特別小心!一名網友發文求問,遇到一個房東要求先付押金,付完才能看合約的內容、簽約,讓他相當疑惑,網友們對此也紛紛留言狂勸,千萬別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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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發文,遇到一個房東要求必須先付2個月的押金,付完之後才可以看合約內容並簽約,讓他擔心詢問「這是不合理的對吧?」

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留言要原PO千萬別租,「非常不合理,別租」、「詐騙集團嗎?別租了」、「房東當合約內容是潘朵拉的盒子是不是……」「一定有問題啊!直接找別間了」、「完全不合理,這種房東還是不要有接觸的好」。

此外也有網友提供租房正確程序與觀念,「合約審閱期間是3天」、「租屋最好合約經過法院公證保障雙方,可以找民間公證人處理雙方合約」、「先看合約內容,雙方都沒問題,再給錢喔」、「合約內容+簽約當場看、當場現金支付押金(8年的租屋心得),切記未搬入前,先全屋拍照,照片留好,保障雙方」、「租屋要公證,公證人會對雙方做好互利的問題與協調加註等事項,再做雙方簽證與繳手續費與納稅」。

▲網友們紛紛留言要原PO別租。(圖/翻攝自Facebook/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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