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智殘兄弟「都更獲6套房」!親妹為給兒子還債偷賣掉 法院判決了

▲桃園市謝姓男子不滿妻子鬧離婚還欲賣房,竟夥同岳母與2名舅子強押妻子到公廟祭改,還以湯匙挖嘴強灌符水,事後遭妻子提告家暴傷害。(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妹盜賣哥哥6套房。(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大陸一對60多歲的雙胞胎李甲(本文均為化名)和李乙因智力殘疾,由已過世的母親當年申請指定,監護人為妹妹李丙。沒想到,妹妹為了替兒子還債,竟擅自賣掉兩名哥哥的6套房,還不支付哥哥們在養老院的生活費而鬧上法院。目前,法院判決撤銷妹妹的監護人資格,並追回其中4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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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都市快報》報導,法院2011年5月受理李母申請,宣告李甲和李乙2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指定他們的妹妹李丙為監護人。

2017年1月,雙胞胎兄弟名下舊房被拆遷(編按:都更),2人各獲得3套房補償。妹妹李丙當時為2人的監護人,由於其不識字,遂授權其子作為雙胞胎兄弟李甲、李乙的代理人,分別與拆遷指揮部簽訂「回遷安置協議書」。

之後,這6套房卻被李丙及其子出售,導致雙胞胎兄弟被送入養老院。而李丙又拒付兩人的日常生活開支及基本醫療費用,兩人生活無著。最後,雙胞胎兄弟的堂哥及其家人認為,李丙的行為嚴重侵害了雙胞胎兄弟的合法權益,因而向法院提出訴願,請求撒銷妹妹李丙的監護人資格。

法院認為,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法院認為李丙的行為嚴重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遂作出判決,撤銷李丙為李甲、李乙監護人的資格,改指定雙胞胎兄弟的堂哥及其家人為李甲李乙的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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