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半個月後到期!談續約「房東1句話」他傻了 苦主+1:很常這樣

▲▼房間,房屋,出租,租屋。(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房東說不租就不租。(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找到適合自己的租屋處往往要花一段時間,因此很多人如果住得滿意,也沒有其他必須搬家的理由,通常就會續租,不會一直換新家。不過,就有網友無奈,本來他想和房東談續租,結果對方說不租就不租,讓他覺得很煩燥。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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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網友在PTT的WomenTalk板上,以「房東說不租就不租」為題發文,提到距離租約到期只剩下半個月的時間,因此他便傳訊息給房東,說要約時間續約。

本以為會談得順利,結果房東卻說,他要將房子收回去賣。原PO得知當下,不禁無奈表示,現在剩下半個月可以找房子,很多房子又貴又不好看,實在讓他很煩躁。

▲原PO現在只有半個月的時間可以找新住處。(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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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留言回應,「租屋很常遇到這樣啊,拿房東沒辦法」、「租屋簡單,搬家才是最麻煩的事情」、「轉個念,告訴自己即將換一個更便宜、更舒適的環境,這樣想就會很開心了」、「違約頂多給違約金,要你搬就只能搬了」、「不管在哪都是房東比較強勢吧?房子就是他的,真的要賣掉,違約金付好付滿,還請搬家公司幫你搬,我就遇過」。

信義房屋架設的「信義房訊知識」網頁指出,如果租賃期限將至,房東最好在租約到期前一個月以書面或簡訊確認房客是否續租。此外,合約若有寫明「不續租要提前多久提出」,或「有約定得任意終止租約」等規定,租賃一方應至少於終止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可能要賠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