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出租空房給孫女 屋況太爛!這些狀況判賠20萬

▲▼房子,房屋,鄉村,郊區,歐式。(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當狄克森搬過來時,爺爺並未依約完成修繕整理,屋況不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WUNDERSTOCK)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紐西蘭一名女子因爆發租屋糾紛,便向爺爺承租一間閒置空房,但身為房東的爺爺並未依約整理打掃房子,年久失修、髒亂不堪,窗戶不能擋雨只能用塑膠布暫時遮擋,前門也沒裝好。不只如此,爺爺酒醉鬧事,來孫女住所一住就是7天,最終他被判處賠償1萬700紐幣(約新台幣20萬元)給孫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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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先驅報》報導,女子狄克森(Claudia Dickson)先前租屋時與另名房客爆發糾紛後,在2019年10月搬進爺爺布拉德福德(Steven Bradford)在拉卡亞(Rakaia)的一間空置4房住宅。但這棟房子屋況不佳,年久失修且髒亂不堪,且受到家族成員的壓力,只好租下,不過也提出條件,爺爺必須先整理好房子並完成必要的維修。

只不過當狄克森搬過來時,爺爺並未依約完成修繕整理,反而告知「如果不想搬過來,可以找別的地方」。此時的她已放棄先前租約,別無選擇。

▲狄克森有3個孩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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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房子部分窗戶無法耐風雨,只能用塑膠布遮擋,浴室牆壁有個延伸至戶外的洞,地板與浴室附近磁磚破損掀起,排水管也有狀況,前門沒裝好,無法順利上鎖。不僅如此,爺爺每個月都會過來一次,每次最多會待上7天,還會酒醉鬧事辱罵人。

法庭裁定,最嚴重的侵害問題在於房子潮濕、寒冷、難以保暖的多個缺陷,對健康有不利影響,布拉德福德身兼房東、爺爺雙重角色身分,要認清作為一名房東,必須履行義務,「房東未經通知或取得同意就出現,並使用這棟房子的空間,構成非法入侵」。

依據判決,狄克森獲得1萬700紐幣(約新台幣20萬元)的賠償金,包括4250紐幣未進行適當修繕懲罰性賠償、1000紐幣非法入侵罰款、750紐幣未提供上鎖裝置罰款以及4700紐幣賠償金,「若承租人能拿出更好的證據,證明這棟房子有霉菌且對自身與孩子們健康造成影響,獲得的賠償金可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