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續租了!「沒提前告知」讓房東氣炸 網一面倒力挺

▲▼套房,租屋,房間,單獨衛浴。(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房客並未主動提前告知不續約,讓房東感到不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下同)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國外一名在外租屋的網友近期買房準備搬走,但原本的房東每年都會忘記租約續簽必須在合約到期2個月前提出,並沒有確實盡到義務,所以決定不主動告知房東不續約一事,而房東最終得知消息後大發雷霆。不過,原PO的決定受到大批網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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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週刊(Newsweek)報導,原PO向這名男房東租屋多年,依據租屋合約,房東必須在租約到期前2個月發出續簽通知。但每年房東都會拖延,直到租約結束前1、2週才處理。就在這次合約到期前4個月,原PO成功買房,決定在一邊租屋、一邊持有新買住屋的過渡狀態下,好好進行房屋修繕及搬家。

正如往年,房東並沒有在租約到期前2個月提出續約通知。原PO說,「我本來想告訴房東,我不會續租,但我想起來,鄰居之前搬家的時候,他帶了太多人來看房子,覺得麻煩」,因此決定保持沉默,「我只是一直在弄房子和搬我的東西。」

就在租約到期前一週,房東才發了簡訊通知,原PO這時才告知不續約的決定。這讓房東大發雷霆,要求知道原PO準備搬過去的新房子在哪裡,「總之,我只是說要搬回去和父母住,我不想告訴他關於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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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房東隨即開始找人來看房,雙方更因為押金問題發生爭執。依據房東的說法,因為沒有提前2個月告知不續約,怎麼敢要求拿回押金,但原PO認為,押金用於賠償損失,若想扣下押金就必須提交損失清單與維修收據。

最終房東交還押金,但也朝原PO不滿大吼,直說他這麼照顧房客,原PO如今的作法太過自私。不過原PO覺得,「這確實是他的工作,他唯一的工作就是處理租約、確認誰要續租,如果他忘記,那真的不是我的問題。」

原PO事後也把這一切經過寫下來,發在論壇Reddit上,詢問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此文一出引發討論,迄今至少有8000多人給推。部分網友認為,「若想當房東獲得這筆被動收入,那就必須做好基本的事」、「提醒他做好份內工作不是你的職責,恭喜你買了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