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要賣房「她想700萬買下」 老公秒反對!網驚:根本送分題

▲▼員林市房市,員林大道,184重劃區。(圖/記者許凱彰攝)

▲公婆想賣屋,原PO考慮把老家買下來繼續住。(示意圖/記者許凱彰攝)

網搜小組/劉維榛報導

「一人一票意見,無法抉擇!」一名人妻透露,公婆想把老家賣掉,接著到山上生活,首當其衝就是原PO夫妻倆,要趕緊找新房子,要不然就是買下老家,無奈老公選擇前者,而原PO偏向後者。文章引發討論,多數人直言「能買到親人屋或底價屋根本送分題!」信義房屋專家提醒,親屬間的往來資金來源都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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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在PTT「home-sale板」表示,目前與公婆同住透天厝,屋齡約15年,但長輩打算把房子賣掉,要到山上過退休生活,等於原PO夫妻倆要另找新住處。

原PO分析兩條路,一是買下公婆的房子,貸款700萬元;二是買預售屋,預算也落在700萬左右,但建案完工前,小倆口會面臨2至3年租屋的情況。如今尷尬的是,老公不想住在老家,想買新的房子,因此讓原PO求助,「大家怎麼看?」

文章曝光後,多數人認為買下老家,「原住處肯賣你們又住得習慣,有什麼理由選二」、「如果原住處住得不錯,就原住處,如果公婆是第一手屋主,更不用擔心房子以前有發生什麼問題跟一些漏水,如果公婆的稅適合舊式的房地合一,可以售價稍微高一點,多貸一些,手上保留一些現金」、「有一個折衷辦法,透天出租給人,自己租新屋」、「買下來~開寬限期拖1至2年有錢再買新房(到時舊房增貸或賣都划算),能買到親人屋或底價屋根本送分題」、「當然是買下來,就算出租也好,賣掉要買回來很難了」。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要向長輩親友買房,務必要金流透明清楚,以避免產生贈與稅的問題,像是頭期款/貸款資金不能與爸媽拿,就是做好正常買賣交易流程,這點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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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敬德也強調,往來資金來源都要清楚,因為國稅局認定,親屬(二親等)間財產買賣,應提出親屬(售出方)無提供貸款、或他人借的款項支付給(買受方)證明,否則會有贈與稅問題。

▼網友熱議。(圖/翻攝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