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維多利亞集團執行長邱明宏等4人獲不起訴

▲▼           【聲明稿】維多利亞集團執行長邱明宏等4人獲不起訴  。(圖/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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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

本所謹代當事人維多利亞集團發表聲明如下:
一、 先前檢調接獲檢舉:指維多利亞集團執行長邱明宏涉嫌偽造股權轉讓同意書,把2個姊姊及夏姓股東持有維多利亞建設等5家公司股權過戶至父親邱義名下。又指邱明宏利用凱祺建設減資款項與凱祺建設的不動產向銀行貸款作為個人公司運用,再把凱祺建設的不動產低價售出,造成凱祺建設損失云云,因認邱明宏等人涉犯背信等罪嫌。

二、 然,本案歷經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一年半來縝密偵查,抽絲剝繭,發覺真相,維多利亞集團乃邱義早年攜家帶眷北上辛苦打拚積累的個人企業,並非屬於2個女兒,女兒及夏姓股東的股權也只是邱義借名登記而已等事實,因而認定邱明宏等人並無涉嫌背信等不法,已於近日偵結不起訴處分,還其清白。

文尹國際法律事務所
薛智友 律師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